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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顾客就是上帝”的观念,似乎已经成了现代商家的共识。谁要想做好生意,那就必须把顾客当成上帝一样信仰和呵护,甚至点头哈腰,溜须拍马。商家之所以在顾客面前唯唯诺诺战战兢兢,就是生怕得罪了“上帝”,以至于他再也不“赐福”于你。但是,自从 广告人出世以来,顾客就不应该是上帝了。 广告的目的就是要创造和引导消费, 广告是消费的指挥棒。换句话说, 广告人才是上帝,顾客是信徒。 广告传播的极致就是要让消费者像基督徒信仰《圣经》一样信仰 广告,在 广告的“福音”下,消费者如信徒般恍兮惚兮,如痴如狂,如醉如盲,以信仰覆盖思考。
当然,在目前这样一个信仰缺失的年代,“上帝”这个光环并不见得比歌星更耀目,就像很多“知识阶层”的中国人一样,非常渴望自己能有宗教信仰,但是无论如何也说服不了自己相信上帝真的存在。
广告作为《圣经》(也可能是《佛经》甚至是《转法轮》),必然要把消费者变为信徒,因此, 广告应该统摄他们的心灵和精神,即使不能洗礼也要洗脑。
在 广告界中,台湾意识形态 广告公司可谓充当了顾客的上帝。煽动着一大帮善男信女顶礼膜拜,只把“中兴百货”的服装当作滚滚洪水中救命的十字架——“银行倒闭不会令我不安,服装店倒闭才会令我不安”。毕竟“在世纪末恶劣的废墟里,衣服才是这个时代最后的美好环境。三日不购物便觉灵魂可憎,三日不购衣便觉面目可憎。不安的人们居住在各自的衣服里寻求仅存的保护和慰籍。”在这里,“衣服”和“人”的关系被升华到了醍醐灌顶的程度,这才是真正的“圣经式” 广告。
顾客不是上帝, 广告人才是。这么多年来,我们之所以奴颜婢膝,向消费者摇尾乞怜,是因为我们还没发觉真正的《圣经》掌握在我们手中。
男人通过征服世界而征服女人,女人通过征服男人而征服世界, 广告通过征服信仰而征服消费。
一个成功的男人就是挣得钱要比他的女人花掉的多,一个成功的女人就是找到这样的男人。一个成功的 广告人就是要_______
您看着填吧。
(本文不提倡性别歧视,以上两句话中的“男人”、“女人”可按照您的意愿互换)
“二拍”可能已经“拍”得您擦破点儿皮了。“成长难免有创伤”,为此我还专门为您准备了“三言”牌“创可贴”:
喻世明言:凡是存在的就是不合理的
也许您会认为这句话说得太“绝对”。对此,我完全赞同,这句话说得确实很“绝对”。因为它“绝对”正确。(如果您同意我的观点,那说明这一条“创可贴”对您来说药量太小,您可略过去,直接去粘下一条“创可贴”。如果您一直认为“凡是存在的就是合理的”,那么,我劝您还是先贴上它,不然一旦外伤发展成内伤,就是外贴狗皮膏药内服驴皮阿胶也白搭了。)
对 广告人来说,世界永远没有合理的现状。凡是存在的,就是有缺陷的;凡是存在的,就是必须要反思并改进的;凡是存在的就是不合理的。 广告人最基本的职责永远是改变现状或者说革命。
这是首先一个勇气问题。你必须认识到现代 广告不再是原始直白浅陋的吆喝,而是一种传播学基础上的营销方法。 广告人必须要有“凡是存在的就是不合理的”气概。另外,我们必须意识我们面临的很多现状的确是不合理的,这还是一个观念问题。
相信大家对于电脑设备都已经非常熟悉。但是现在我想提出这样一个问题,不知道大家是否思考过:键盘上的字母键为什么不按照字母顺序排列,而是安排成现在这个样子?
我曾在课堂上问过这个问题。但话音未落,就立马有人指出,这样做是为了使汉语拼音的生母和韵母排列区分开来,便于造字组词。这样的答案看似很合理。但是我反问:“键盘不是中国人发明的,因此键盘字母排列顺序应该与中国汉语拼音无关。就算是中国人发明的,键盘也不是为了拼音输入法而发明的,那对于五笔字型等输入法呢?”回答者语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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