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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的企业习惯了低劳动力成本的生存模式,就象习惯于温水中的青蛙,没有突如其来的刺激,就不会从“温柔之乡”中清醒过来,跳出来。《新劳动合同法》正是一盆凉水,泼向了在温水中昏昏欲睡、即将丧生的企业。中国正由劳动密集型向劳动、技术双密集型转化,中国经济发展的下一个阶段必定具有两个特征:一是法制化和规范化,这是政治发展的需求;二是人性化和文明化,这是文化前进的需求。
在这样的大气候下,企业不能再依赖劳动力的低成本而安然自得,必须依靠科技自主创新,降低易耗成本,提高产品质量,建设企业文化,塑造良好品牌,创造企业核心竞争力,来求得企业生存和发展。
如果还有企业认为新法是国家给企业增加的“无名社会责任”;还认识不到自身正处于“温柔的陷阱”之中,看不清企业新时期发展的方向;如果还在想尽一切办法来规避新法的推行,这只能是一种幼稚的表现和危险的做法,这样的企业领路人必然不能成就伟业,这样的企业必将被时代的车轮所抛弃。
所以从长远看,新《劳动合同法》的出台对企业是一针很及时的激活剂,给企业了一次最有价值的风险提醒:廉价劳动力时代即将结束,“人权、人本”时代大步回归,顺时者昌,逆时者亡,新时期企业必须选择新的发展模式。对于企业,这是“不幸”中的万幸。
好处二,新法有利于企业文化的传承、推动和发展。
一个企业优秀文化的形成需要一个长期积淀和不断修正的过程,创造、传承、实践和发展企业文化的主体是最广泛、最基础的员工。能在一个企业工作十年或者连续签定两次合同的员工,肯定是企业的老员工,他们不管在工作经验、技能、敬业精神方面,还是在对企业文化的认同和传承、推动中都是最中坚的力量,这些人是企业最默契、最忠诚、最相关的群体资源。
企业文化作用的过程是:提出——认同——内化——行为——推动企业发展,在这个过程中认同和内化最为关键。企业文化是粘合剂,目的是要把员工拧成了一根绳,达成共识和共为。一个好的企业家就是能让更多的人追随自己,越来越让更多优秀的人追随自己。那么企业家要做到这点靠什么,靠的就是企业文化的凝聚作用。老员工是经过企业文化的筛选保留下来的最坚定的分子,新员工进入企业需要适应环境,认同企业文化则需要一个较长过程,这个时候老员工是新员工融入企业的向导和催化者,如果没有老员工,或者员工更换频繁,那么企业就难以形成核心文化,企业文化的传承和发展就失去了载体,企业也就失去了团队的稳定性和战斗力。
好处三,新法为企业提供了品牌形象树立和传播的有利时机。
这次华为的“辞职门”事件到底是“赔”了还是“赚”了,现在华为应该最清楚。本人认为,华为在这次事件中不但赔了有形资产,还赔了无形资产,可谓“赔了夫人又折兵”。华为花10亿巨资买断老员工工龄,如果单纯为了免签无固定期限合同,纯属小题大做。因为无固定期限合同并不代表员工的“永久豁免权”;另外新法保留了企业的经济性裁员。10亿巨资正好给想离开华为的员工一次良好的机会,成为他们离开华为的助推器,但华为此行的目的并不是想大批裁员,只是想“工龄清零”,所以如此巨大的投资得不偿失。无形资产的损失就更为严重和广泛:华为一直很低调,不太注重公共关系和自身形象的打造,前几年出现员工累死的报道,现在在节骨眼上又犯了企业公共关系处理中的大忌,有失大企业的形象和风范,成了众矢之的,严重损害了企业在国际国内的声誉和影响,这使企业的品牌价值大打折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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