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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威人士透露能源部最快将在明年3月成立
来源:营销中国 东方早报  作者:营销中国   责编:营销中国   时间:2007-11-13

   一位参与《能源法》讨论及制订的权威人士昨天向早报记者透露,《能源法》目前已经印发各地,正在征求意见,到11月份结束,等到汇总各方意见修改后,最快将在今年年底向社会公示,更大范围内征求意见,以体现开门立法的精神。

  上述权威人士还表示,在本次《能源法》的征求意见稿中,再次明确能源的管理主体为“国务院能源主管部门”,这表明成立能源部已经成为各界共识,而在设立能源部之外,国家还将成立能源监管机构,负责对电力、燃气管网等自然垄断领域的公平开放、普遍服务、消费者权益保护等实行专业性监管。

  设能源部“迫切”

  “能源部最快将会在明年3月份成立。”上述消息人士透露,“不过时间已经比较紧了,据我所知,国务院目前尚未召集各能源主管部门协商,未来的能源部必然是各方拼组而成,协调部门利益成为成立能源部最大的困难。”

  能源专家武建东赞同“明年3月份是设立能源部最好时机”的观点。武建东昨天向早报记者表示,按照行政管理的惯例,增设关系国计民生的重大部委必须要在政府换届时进行,还需要经过全国人大审批,明年3月份人大换届选举,因此这是一个最好的时机,“否则此时不设立,非常有可能推到下一届政府,不过鉴于中国能源多头管理的现状,推迟5年后再设立能源部,必然耽误《能源法》的出台,所以这种可能性并不大。”

  由于能源部是依据《能源法》而设立,也就是说,能源部必然先于《能源法》而亮相,与人大常委会最终表决通过《能源法》相比,能源部的设立显得更加急迫。

  目前我国的能源主管机构非常分散,除了国家发改委下属的能源局以外,还有国家电监委、国家煤炭安监总局等,以及水利部、国土资源部等。从行政级别上讲,国家发改委能源局属于正司级,而中石油、中石化、国家电网公司等巨头则是正部级或副部级,这也让能源局的监管陷入尴尬的境地,成立更高级别的能源主管机构势在必行。

  有助于节能减排

  “能源部的主要职能应该是用能和节能,目前节能的压力巨大,再由国家发改委来协调,到2010年我国所定下的节能降耗目标非常有可能完不成,因此必须借助新的行政力量,成立能源部专门负责此事。与此对应,各省市也应配套设立能源厅。”武建东表示。

  据了解,新成立的能源部将电力、煤炭、油气、节能管理、能源规划、国际能源合作、能源科技等方面纳入管理。此外,水利部、国土资源部也有部分行政职能与能源有关,但不会并入新设立的能源部。“国土资源部有三个司,矿产资源储量司、矿产开发管理司、地质勘探司,和能源的关系最大,但由于专业性非常强,应该不会直接划给能源部管辖。”

  此外,消息灵通人士昨天还向早报记者透露,未来能源部的主管部门中,肯定包括现任国家发改委的一位副主任,以及一些涉能部委的有关负责人。

  实际上,自今年下半年以来,中央编制委员会对设立专门的能源管理机构事宜展开了多次大范围地调研,当前调研已近尾声;而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国务院研究室、发改委国家宏观研究院等多个智囊机构在2007年上半年着手规划未来能源部的框架及职能,能源部也到了该瓜熟蒂落的时候。

  能源部可能涉及部委

  ●国家发改委

  ●国务院国资委

  ●国土资源部

  ●国家水利部

  ●国家科技部

  ●国家环保总局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

  ●国家电力监督管理委员会

  ●中石油、中石化、中海油、神华集团、国家电网等能源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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