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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税合并迫近 外资死守防线准备将利润转移出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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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营销中国
作者:营销中国
责编:营销中国
时间:2007-1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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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些外资集团欲将国家鼓励并给予优惠的产业植入自己的企业,为了让集团其他业务与优惠产业一起享受低税率。 “新法中对高科技企业的优惠政策并没有对业务进行划分,这使得许多高科技集团把其他的业务成本放入科技业务中去,减少税基,降低税负。同时,也使得一些企业特意成立科研机构,达到高科技企业的要求,来转移其他业务成本。”刘天永律师认为,“目前,认定企业是否为高科技企业属于国家和地方科委的职能,与税务部门有一定的脱节,企业的性质认定,很可能成为企业寻找机会的环节。” 据记者了解,许多外资企业都有收购国内亏损科技企业的计划。 “这是他们为了利用所得税法中技术开发费加计扣除的税收优惠政策,此次新税法以产业优惠为主,显现对科研产业的支持,因此,对科技研发费用加计扣除的优惠政策不会取消,企业一旦并购这些亏损企业,不仅可以享受优惠待遇,而且可以将亏损额转移到未来五年中去,抵扣成本,少缴税额。”刘天永分析道。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有关部门的官员估计,仅在2004年,我国外资企业年避税额就达300亿元以上,而业内人士估计2008年外资实际避税额将超过500亿元。显然两税合并之后,外资与税法的博弈仍将延续,而这绝不是一部税法能解决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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