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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中国来看,我觉得要从不含社保这个部分比较的话,我认为中国现在水平是不低的,高也谈不上,但是是不低的,这是总的一个概念。所以,刚才说到这个问题,就是我们收入的增长,今后政府收入,比如税制也好,或者是其他也好,应该是什么样一种方针、战略,我认为还是应该重点的在于结构的调整。总量是要增加的,但是结构是要调整的,结构调整里面就有增加的,有减少的,减少的目前也在做,明年的企业所得税,这两法合一这么多,明年1月1日生效,明年企业所得税减税的幅度是非常大的。按照年数据测算,减的数字是以千亿为规模的。这又经过两年了,所以实际上如果税制不改的话,明年和今年如果对比的话,企业所得税负担差别是非常大的。这一次就可以说是我们一个重要的减税的措施。当然,这个准备了很多年,下决心做这个事也很多年了,但是完成这个立法的过程,统一认识,从认识上怎么统一起来,然后在税法的条文上怎么能够通过这种所谓立法程序,现在还在制定实施细则。就是这套过程总算是完成了,我觉得这件事情在中国税制建设上是一个很大的事情。这个我们要说历史的话,实际上是结束一个时代,什么时代呢?就是我们从1980年开始改革开放的时候,我们中国实行的就是两套税制,外国企业和外国人一套,中国企业和中国人一套,在80年代初期我们确定了这样一个战略,总体上讲,对外国人优秀,吸引外资,对外国人优惠,对中国人就没有那么多优惠了。很多具体的优惠,在总体上给外国人优惠要远远给中国人的。所以,先不说流转性的,光是所得税,外资企业平均税收大概相当于内资企业的一半。这个政策在我们国家开放、引进外资、推动经济发展里面发挥非常大的作用,但是随着我们市场进一步的放开,因为过去我们给优惠,但是我们市场并没有全部放开。所以,外资进入中国的领域是有限的,很多的市场对外资是不开放的,随着我们的经济的发展,开放程度越来越高,加入WTO有很多的承诺,所以开放程度越来越高了,你靠封闭市场来保护内资企业,这个就不灵了。
反过来就要是我们要把内外税制并轨,其实这个并轨不是第一个并轨,1994年的增值税已经并轨了,过去外资企业实行工商统一税,1994年是增值税,和内资企业一样,那次并轨就是内外税制开始并轨的重要的一步。但是,当时人们对这个并轨反应,包括外资在内,反应都不大,为什么呢?两条,一条,你要是不并轨,外资企业在中国就无法经营。因为我们增值税是靠发票的,如果外资仍然实行工商统一税,不搞增值税的话,他就不能取得增值税发票,没有这个发票,他卖东西卖给谁了?等于从发票上就把市场切断了。所以,外资企业一定要搞增值税,才能进入中国市场,在中国卖东西,除非是全出口的,只要是在国内销售的,必须搞增值税。第二,我们在税收政策上给他优惠,你改了增值税,负担高的,就给你退,负担地的你得了好处的,你就得好处,你要是负担比过去高了,五年之内把这个差额退给你。所以,我们搞了一个弥补的措施,再加上市场的要求,所以外资对于1994年增值税的并轨反应是很平静的。但是所得税不一样了,所得税这次并轨反应比增值税的并轨反应强烈多了,确确实实对于外资来说把他们某些优惠政策取消了。所以,他们要是跟改革两法合并之前比,他们有一个负担提高的问题。过去有趣越多的企业,负担提高的越多,所以这次反应强烈一些,但是我们也会有一个过渡的措施。说明一个确实,就是内外企业并轨已经是确定无疑的,就是不可能再往回退了,这是我们国家税制改革一个很大的战略性的调整。
对于内资企业来讲,不仅仅是并轨问题,实际上是税制的一个很大的进步,刚才这位先生问到说以前我们旧的税制,种种的原因,他有很多规定确确实实是没有道理的,刚才我在休息室还在谈这个问题,你说工资都不能全部进成本,这个是根据什么理论也没有这个道理?但是中国的改革是过渡的,慢慢的渐进式的改革,所以我们历史只有这一段,所以这次把这个问题解决了,研究、开发费用全部进成本,折旧、提高,这本来是在市场经济国家企业所得税里面基本的规定,但是我们旧的内资企业所得税法在这些地方都是相距甚远,所以这次不这个问题进大的迈进一步,这个对内资企业今后的发展作用是非常大的。而且还有一个更重要的,就是关于企业集团的集中浇水的问题,这也是很重要的一个举措。只有这样才能鼓励大企业,鼓励企业能够发展,做大做强,没有这个规定,企业做大做强是很困难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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