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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 马来西亚航空公司在承运中国化工建设大连公司的物品时,两桶物品发生泄漏,致使空中客车飞机严重受损。
为此,马航及5家保险公司将中国化工建设大连公司等6家公司告上法庭。上午,这起本市法院审理的最大国际航空货物运输纠纷案在北京高院一审落判。法院判决,中国化工建设大连公司赔偿5家保险人与再保人6506余万美元,驳回了马航公司的全部诉讼请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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庭审开始前,作为原告的马来西亚航空公司及5家保险公司并没有工作人员出现,而是委托了2位中方代理人出庭,这与6家被告公司的8位代理人坐满被告席形成鲜明对比。
在核对了双方代理人身份之后,法官对这起历时4年才审结的案件进行了宣判。
法院认定了马航公司的飞机受损的事实,同时认定了飞机受损和其运输的货物有着直接关系,判决被告赔偿5家保险人与再保人6506余万美元。其中将91.5%直接支付给艾思伦敦航空公司,被告北京迪捷姆空运咨询服务公司对中国化工建设大连公司不足以赔偿的部分,承担不超过200万元的赔偿责任。
案件回放
马航及5家保险公司称,2000年3月15日,中国化工建设大连公司购买80桶普通化学药品出售给一家印度公司,委托马来西亚航空公司承运。
飞机在抵达马来西亚机场做中转印度的准备时,发现该批货物两桶泄漏。
马航公司发现泄漏的货物不是托运单上所写的“8-羟基喹啉”,而是一种强酸性腐蚀化学物品草酰氯。
由于中国化工建设大连公司出示的是虚假托运单,所以马航没有将这批货物加以固定,致使化学品发生泄漏腐蚀飞机。于是,马航及5家保险公司将中国化工建设大连公司等6家公司诉至了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索要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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