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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昨起正式实施临时价格干预20家企业列入干预名单———
本报讯 北京从昨天起正式启动临时价格干预措施。经市政府批准,市发改委昨天公布《关于印发<北京市部分重要商品及服务临时价格干预措施实施办法>的通知》,本市实施临时价格干预措施的商品种类包括粮食、食用油、猪牛羊肉、牛奶、鸡蛋、液化气等重要商品。实行提价申请的生产企业包括北京古船食品有限公司等4家,实施提价备案的批发零售企业包括物美、京客隆、家乐福、美廉美等16家。
北京市发改委有关负责人表示,启动临时价格干预措施,是根据《价格法》有关规定,在价格显著上涨或者有可能显著上涨的情况下,采取的临时性干预措施。具体的做法是对达到一定规模的生产经营企业和批发零售企业分别实行提价申报和调价备案。
■提价申报企业4家
申报需上报涨价理由
提价申报的生产企业有4家,分别是北京古船食品有限公司、北京古船油脂有限公司、北京艾森绿宝油脂有限公司、北京三元乳业有限责任公司等。上述企业的申报商品品种分别包括:标准粉、富强粉、挂面、桶装大豆油、桶装调和油、桶装花生油、原味纯(鲜)牛奶等。
记者了解到,列入提价申报目录的经营者提高商品价格,应当在提价前10个工作日按规定将提价申请书面报告送达市价格主管部门。申请书面报告内容包括:企业名称及近三年生产经营情况,包括经营的主要产品、产量、销售量、销售收入、利润、纳税情况;提价的幅度,包括现行价格、拟调价格、拟调时间、提价幅度和提价总额;提价的理由,包括原材料、人工成本、财务费用等实际成本费用变化情况。
《通知》明确,市价格主管部门受理提价申报后,应当在7个工作日内告知经营者是否可以提价;逾期不告知的,视为同意。如无正当理由,价格主管部门不得要求经营者亏损经营。但经营者申请提价的商品及服务,单位提价额不得高于单位成本增加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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