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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实,营业员愿意卖主要有3个原因:一是产品功效好;二是具实用性,顾客购买产品不仅关注它的功效,还有它的品牌和实用性,是否使用简单或服用方便,如1天1片或1次1支,简单,方便,不浪费;三是广告到位,在当地媒体有广告配合,就会有指名购买,再加上营业员推波助澜的推荐,形成购买的可能性就会很大。如果产品具有这3个方面的优势,营业员是很愿意推荐的。 制度层面:必须卖
“必须卖”里面有一种强迫性的成分。一般来说,这种强迫性的“必须卖”是药店的工作目标和业绩考核双重规定下产生的。营业员作为药店的员工,自然要站在药店整体经济效益的角度考虑。如果厂家有意打造强势终端品牌,给药店的费用不少,就会要求参与对药店销售工作的考核,以考勤记分制的形式落实合作细节。药店出于强强联合的需要,以提升自身特色功能为目标,也会要求店员优先推介这类合作企业的产品。这一策略在一些商超里运用得比较多,如产品旁边出现了不少“柜长推介”、“店长推荐”的指示牌,这对顾客现场购买是有一定影响力的。
YingXiaoCN.COM 营销中国 要做到“必须卖”,厂家首先要与药店的管理层进行深度沟通,前提是合作中要能实现双赢,既要有现实利益,又能照顾到长远效益。其次是要把落脚点放在营业员身上,俗话说上有政策,下有对策,营业员若暗地里不合作,厂家也一点办法都没有。因此,要力求营业员的主推,对做得好的营业员,要实行药店和厂家的双重奖励。同时,也可在药店开展终端销售竞赛活动,既有利于树立药店形象,也能促进营业员之间的竞争,同时还能起到压制同类品牌的作用。
自从舒蕾提出“决胜终端”取得了很大成功后,学之者趋之若鹜。在医药市场,近年来第三终端的概念更是被炒得沸沸扬扬,企业的通路不断向终端下沉,向一线倾斜。终端就这么神奇?会至于如此宠爱有加?
笔者认为,终端并不是顾客的“钱袋”,它与顾客还有“一公里”远。
作者:查钢 经营师 武汉市蜂业协会理事 湖北某医药公司副总经理 企划人 10年市场工作经验,从事医药市场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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