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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谓强势终端是指在全国或某一区域市场具有一定规模和较强的销售能力,并凭借其优势在与企业的合作中拥有相对强势地位的连锁性医药零售终端。
近几年,在药品零售领域,以老百姓大药房为代表的平价药品连锁经营模式迅速发展,各区域市场的传统连锁医药终端也加紧整合和布局,在药品零售的一、二级市场逐渐形成了以强势终端为主导的市场格局,这种市场态势对实力有限的中小医药企业无疑是个挑战,中小医药企业必须积极开展与强势终端的合作并有效借助强势终端,才能实现市场拓展与企业发展。而中小企业在与强势终端合作中需要秉持的原则与能够运用的有效策略,正是本文探讨的主要内容。
一、中小医药企业与强势终端的合作原则:
1、平等互利原则:中小医药企业与强势终端合作首先要摒弃自卑心理,把平等互利作为合作的基本前提,总以为自己既无资金又无品牌、完全依赖强势终端实现产品销售的思想是合作的大忌,这种先入为主的错误意识只能使企业在合作中陷入被动,并最终不断做出让步。企业应明确与强势终端的合作同样是厂商合作的一种,摆正位置,平等互利才是双赢的基础!
2、战略合作原则:中小医药企业与强势终端的合作不是短期行为、一锤子买卖,而是长期的战略性合作,强势终端是企业渠道的重要部分,但又不同于传统意义上的代理商,它直接与消费者接触的特点决定了企业需要投入更多的精力对其进行系统的规划与管理,这对中国目前很多粗旷营销模式下的招商型医药企业是个挑战。
3、动态管理原则:中小医药企业要把强势终端纳入企业的管理范畴,以市场为核心进行动态管理,明确其在企业渠道体系中的定位和与其合作对企业发展所能产生的作用,并对其进行风险评估,通过合作进一步掌握消费特征与市场趋势,为企业的其它渠道运作和产品开发等提供直接依据!
二、中小医药企业五招玩转强势终端:
1、产品特供——发挥强势终端的独特优势
中小医药企业对强势终端应实行产品特供,以发挥强势终端的优势为准则,在产品规格和产品种类上做文章。在规格上,一般以比其它渠道的产品规格略小的规格设置,这样既符合强势终端的快速流通要求,又能排除对其他渠道产生冲击的隐患;在种类上,企业应对现有的产品进行分析,提供适合强势终端的产品(如心脑血管类产品、糖尿病产品等符合城市居民的药品消费特点的产品比较适合),为终端的快速下货创造前提。另外,要根据强势终端的规模和销售能力设置供货数量,降低其销售压力,减少产品滞销的错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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