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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人民大学心理学博士丁建略认为,古今中外,都会对爱恋关系赋予一个明确的性接触标签,“这是因为性接触可以判别男女关系的性质”。而对于什么样的男女关系贴上什么样的性接触标签,这在不同的时代、不同的文化背景下是不一样的。
“在中国古代,这个标签是牵手。”丁建略说,这叫私定终身,牵手总是发生在恋人之间,一般男女关系之间要保持“授受不亲”。因此,有这样的故事流传下来,一位贞洁女子,因被男人触碰了胳膊,而自断手臂。牵手,真是一件了不得的大事。
而在当下的中国,丁建略通过大量访谈发现,多数人认为接吻是确定爱恋关系的标签。“多数的被访者都认为,发展到接吻如果还不算恋爱,那么,那个人一定是在‘玩’,不是认真的;也有少数人认为,接吻不能确定恋爱关系,只能说明他们的关系比较亲密了,做爱了才算确定恋爱关系;如果做爱了还不算恋爱关系,那么只能说明是逢场作戏了。”
从古代人的牵手到现代人的接吻,爱恋关系的性接触标签提高了。“这意味着男女之间的拥抱已经不作为性接触来对待了,而被人们认为是表示亲密;但是,它的确又是性接触,因为男人都不愿意别人抱自己的老婆。”丁建略说,“于是,牵手、拥抱成了介于表示亲密和性接触的模糊地带,这导致了很多社会现象,比如暧昧。”
以此类推,于是从性接触这个层面上看,从接吻这个标签“爱恋关系”的位置,到发生实质性性关系这个标签“偷情”的位置,中间的十几个过渡项,便构成了颜色深得有些发黑的亚偷情地带。
但是随着互联网时代的来临,情况越发复杂化了。近年来,“网恋”、“网婚”、“网上激情”成为一些赶时髦的人追捧的新事物。那么,在网络这个虚拟世界,偷情和亚偷情的概念还成立吗?如果成立,它们的界限又在哪里?网上性行为是否也像现实性行为一样,被认为是两性关系的实质之变?
中国人民大学社会学系教授、博士生导师潘绥铭认为,到目前为止,所谓互联网之性,仍然要依靠主体的自慰,才能最终达到性高潮。“无论是看黄还是裸聊,如果自己或者双方不进行自慰,”他说,“那么所谓的‘数字化的性’仍然仅仅是一种针对主体或者双方的外来的心理刺激,与我们通常所说的人际性行为相去甚远。”
黄盈盈博士的研究也表明,在70年代女性对性概念的理解中,两个人之间的实体的身体接触是最典型的性的内容,想象的两个人之间的发生的性行为虽也属于性范畴,但与自慰在同一个层次上。
这也就是说,一般地,人们不会因为自己或自己的配偶在网络上与其他人发生“网上激情”而认为这是在偷情。然而结合具体的关系情境,情况又有所不同。中国人民大学心理学博士丁建略认为,如果双方不认识,也不想认识,那么,这种行为就属于自慰;但如果双方认识,或者渴望认识,期待现实中的接触,那性质就变了,变成不忠了。“因为这个时候,虚拟的性行为会促进现实中性接触的程度。如果在虚拟世界中达到了做爱,那么在现实中,拥抱接吻就可以自然发生了。”
因此,虚拟世界的性接触,要考虑到其转化为现实中性接触的可能性,才能判断此人是否具有偷情意图或亚偷情意图。至于界限,也最终要以现实中的性接触程度来判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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