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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然,以性接触程度来界定的这个亚偷情地带,只是依据现有研究的一种推论,不可能得到每个人的认同。如果一个妻子/丈夫,根本不能容忍对方精神上的出轨,那么,何谈性接触?即便可以容忍对方精神上的出轨、适当的性接触,那么,对于性接触又可以忍受到什么程度,也是因人而异的。
因此,亚偷情的界限在哪里,直接取决于亚偷情者的妻子/丈夫的容忍度,以及夫妻间的协商。比如有一派女性主义者,他们主张在夫妻间签订家庭协议,大意是你不要干涉我去婚姻之外寻找伴侣,我也不干涉你。如此一来,婚姻的传统涵义就不复存在了,偷情的概念从根本上被颠覆,更何况亚偷情。
婚姻没有成为亚偷情的樊篱
一位叫刘爱民的心理医生说,外遇,很多时候都是因为在婚姻中没有得到足够的亲密关系而移情向外的。这是被动原因。主动原因则关系到当事人对“足够”一词的理解。显然,“足够”是一个主体体验色彩很浓的词。对于每个个体来说,“足够”的容量可能相同吗?追求“足够”的过程可能有止境吗?
从本刊的调查中看,很多人并不是因为婚内不幸福才去亚偷情的。
事实上,偷情和亚偷情的欲望基础是一样的,往往都根植于人类对亲密的渴求,而且这种渴求往往都是没有止境的。当然,每个人对爱情、情欲的需求也有着天生的不同。有的人欲望不强,而有的人则具有泛情特质,容易被情感卷入。
心理医生李子勋在描述偷情时曾说,人需要从浪漫的关系幻想中获得面对现实的精神动力以及安全感、被接纳感、自我认同感,不让人去幻想几乎不可能。没有人可以用理性去控制内心的欲望,去禁止情欲在非现实领域与可心的人演绎爱情。女人做不到,男人更不行!因此,偷情并不只是一个道德问题,更是一个有关人性与人对自己有多了解的问题。而那些为自己创建一些原因、让偷情行为合理化的当事人,不过是在进行一种自我的道德游戏。
李子勋对偷情行为的心理学描述做过一个总结,因为亚偷情与偷情在情欲基础上的同源性,这个总结也同样适用于亚偷情:它有时像是人的一种内在情感历程,一种为了情爱的成熟而必须付出的代价——叛逆;有时像一种精神自慰,情人的追求暗示自己还可爱,主动的追求暗示自己还年轻——自恋;有时可能是无意识在完成早年压抑的情结,为了消除内心的痛苦纠结,来不及考虑到责任与道德——恋父恋母;有时看起来像是寻找一种心理平衡,出轨的后果是让人可以在乏味的婚姻中坚持下来——补偿心理;有时只是为了反叛自己,在妻子/丈夫面前传统保守,在情人面前放浪形骸——妓女情结。
但李子勋个人觉得,更多的偷情产生于一种博爱的心怀,偷情里夹杂着一种珍惜、怜爱、欣赏的意味。“当一个人的情爱真正成熟的时候,他/她有能力爱天下所有的人或接受所有人的爱,这是爱的无畏。”但“博爱是人性的优点,也是人性的弱点”。
谈到精神出轨、身体出轨,亚偷情、偷情,道德是一个难以回避的词。这也是为什么涉足以上活动的人心里总逃不过些许道德焦虑感的原因,尽管他们可以有千百种理由为自己开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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